一证十号、禁止转售,官方物联卡安全使用规范来了解一下!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《关于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网安〔2020〕9号)和《物联网卡安全分类管理实施指引》(工网安函〔2020〕1173号)等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,请在开通和使用物联卡时严格执行文件及法规要求,严禁违法违规使用,避免给国家、单位及个人造成信息安全危害和财产损失。
一、物联卡禁止二次转售
单位或个人开通的物联卡只能自行使用,禁止转售或转借他人使用。
二、禁止超范围使用
只能在约定适配的“使用场景”进行使用,不得超范围使用,如:合同约定使用场景是“智慧金融”,则不能在“智能消防”等其他场景使用。
不能通过物联卡传输与使用场景无关的数据,如:发布广告信息等。
三、禁止发布非法和违规信息
禁止发送诈骗、涉恐、涉爆、涉黄等非法信息。
四、通用大流量卡必须进行个人实名
月流量超过100M开通非定向通用流量的物联卡,必须进行实际使用人个人实名,一证十号。
五、禁止访问人联网应用
不得通过物联网终端访问以下应用:
社交类网站:如微信、QQ、微博等;
视频类网站:如抖音、快手、优酷、爱奇艺、腾讯视频等;
购物类网站:如淘宝、京东、唯品会等;
游戏类网站:如QQ游戏等。
六、不要频繁更换终端
一卡对应一终端,机卡绑定,更换终端将会停机。
七、违规投诉举报
如发现违法违规使用物联卡的行为,可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平台等相关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。
目前物联网卡市场还是存在一定的弊端,门槛低、管理乱、流入个人市场等等。所以对于物联网卡的购买,大家一定要注意分辨,以免上当受骗。